如何做好总账会计——会计继续教育课程
2952如何做好总账会计 目录 一、总账会计的岗位职责与工作内容 二、总账会计的核算流程 三、总账核算中应注意的税收事项 一、总账会计的岗位职责与工作内容 (一)总账会计的工作内容 (二)不同企业对总账会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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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账必做工作经验之谈
目 录
一、月度结账前的各项工作
二、月度结账步骤(以用友为例)
三、年度结账注意事项及步骤(以用友为例)
四、税务检查
五、结账后发现错误如何处理
一、月度结账前的各项工作
(一)前提假设
企业在组织会计核算时,要求遵循的会计假设有:会计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会计分期假设和货币计量假设。
其中,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是重点。因为持续经营关系着企业是否存在倒闭的可能性,企业只有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会计分期目的在于将经营活动划分连续的期间,从而及时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
(二)工作安排
财务会计日常工作流程
主要包括:原始凭证分类;会计编制凭证;审核凭证;记账;月末结转;科目汇总;编制财务报告。
1.时间安排
首先约定好结账的时间,通常为每月的25日开始做结账的准备工作。
大中型企业:业务量大、结账流程复杂周期长。
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集团合并报表要求下属企业提前完成结账,在无法提高结账效率的前提下,现实中可行的方案就是将结账日提前。
生产制造企业:先核对原材料、产成品生产使用、库存数量。同时要结合生产要求确定结账时间。
中小企业:财会人员少,内外报表兼职事务多,提前做好结账时间可以按时完成各类报表,同时中小企业结账时间受外部影响小,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安排合理的结账时间。
外资企业:中外会计准则对结账日要求不同,产生自定义结账日的做法。
另外,有些企业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比如要用财务数据进行业绩考核等的要求,也会对结账日期的确定产生影响。
2.人员安排
负责资金、成本、往来、税务核算的财务人员应分别与对口业务部门提交核对,做好结账的准备工作。
日常工作和月底结账的人员要分属不同岗位
3.制定关账分工协作工作的总计划
(1)工作内容细化;
(2)核算工作和税款计算工作要区别对待;
(3)每项工作落实到具体负责人;
(4)制定科学、清晰的工作时间表。
(三)检查核对工作
1.凭证检查
(1)审核已经编制好的凭证。
先对本月所有凭证重新审核,仔细核对以减少差错。月末结账是建立在日常会计凭证的日清基础上,要求日常的会计凭证数据和分录准确无误。
(2)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原始凭证是否完整。
(3)检查凭证编制是否完整,本月该入账的凭证是否都已编制凭证入账。
2.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是指将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账面余额与实有数额进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1)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是否相符;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是否相符;
(3)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是否相符。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各项投资及固定资产;
(4)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是否相符。包括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应付账款。
(1)现金盘点
出纳人员与会计核对现金余额是否一致,当期累计发生额是否相同,核对现金入账是否完整、准确;财务总监与出纳一同实地盘点现金,并由出纳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
如有差异,查明差异原因。查找差异的方法,差额查找法或者逐笔核对法。
(2)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现金管理的基础,调节后余额就是企业的可用资金。
要求一个银行账号编制一张调节表,如没有未达账款也要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如果企业业务量大,应该至少每周编制一次银行余额调节表,处理未达账项。
银行对账可以更充分的利用网银信息。
(3)盘点承兑汇票
①核对库存承兑汇票与登记簿结存明细是否一致;
②承兑汇票明细账与库存承兑汇票一一核对,检查是否存在差异;
③核对库存承兑汇票总额与账面承兑汇票总额是否一致。
(4)盘点库存商品
①库存商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
②在月末时应进行盘点或抽盘,并对盘点结果与明细账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③对于当月新购入的库存商品,如果商品已入库,但未收到发票账单的,需要做暂估入库处理,登记该商品入库;
④库存商品核对的重点是产成品出入库和收入发票截止期的核查(收入、成本配比)。
(四)账账核对
1.辅助核算核对
(1)部门费用核对
通过核对部门明细账,检查会计科目是否准确,部门划分是否正确。
(2)往来账辅助核算核对
设置辅助核算的往来账,核对其辅助核算是否正确。
(3)项目核算核对
对设置项目核算的科目,通过项目核算检查该项目核算是否正确。
2.财务软件中不同模块之间的核对结账
(1)存货模块核对
存货模块的期末余额=总账(原材料+库存商品)期末余额;
发出商品期末余额=总账发出商品期末余额
暂估科目期末余额=总账应付账款中的暂估金额核对
(2)其他模块的结账顺序
①采购模块
②应付账款模块
③销售模块
④应收账款模块
⑤存货模块
⑥库存模块
⑦固定资产模块
⑧总账模块
3.查看所有明细科目余额
查看所有明细科目余额,对于有异常的余额进行调整。
(1)对应收应付账款的核对。
(2)对所有明细账与总账进行核对。
(3)清查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有无串户情况。如果有,要及时进行清理。
(4)查看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明细账所有明细有无贷方余额;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清查借方余额。如有应查清原因进行调整。
(五)税款核对
1.应交增值税的核对
(1)销项税额核对:
可以将开票系统的发票开具清单和企业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行核对。同时要特别注意无票收入的税额计算。
(2)进项税额的核对:
进项税额认证清单与企业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账进行核对。注意查看当期是否存在进项税转出的情况。
2.计提附加税
根据当期应缴纳的流转税计算附加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附加税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六)计提结转工作
1.计提结转
月末结转流程:
(1)成本归集与结转(纯销售型企业请忽略前三步)
①结转本月领用的原辅材料
借:生产成本(主要材料)
制造费用(辅助材料)
贷:原材料
②结转本月制造费用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③结转本月完工产品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④结转本月销售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结转增值税
①月份终了,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②月份终了,将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③月份终了,将当月预缴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新增此科目】
④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
(3)计提费用及税金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计提长期待摊费用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长期待摊费用
计提税金及附加
借:税金及附加(原名营业税金及附加,财会〔2016〕 22号文件作出了调整)
贷:应交税费——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其中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印花税调整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原为管理费用)
(4)期末结转损益(此分录一般可自动生成)
将损益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平所有损益类科目。
收入收益转入本年利润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成本费用转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成本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二、月度结账步骤(以用友为例)
(一)记账
(二)结账
1.采购模块结账
2.应付账款模块结账
3.销售管理模块结账
4.应收账款模块结账
5.库存管理模块结账
6.存货管理模块结账
7.固定资产模块结账
8.总账模块结账
(1)损益结转
(2)总账结账
三、年度结账注意事项及步骤(以用友为例)
(一)年底关账需要注意事项
(1)提前发放年底关账通知;
(2)检查发票、原始凭证的入账情况;
(3)与各个部门沟通,确定需要预提的各种费用;
(4)检查当年账务处理有无问题;
(5)检查本年度的所有税种的纳税情况,做一个整体统计及税负分析;
(6)检查纳税申报表与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的一致性,以及申报表与明细账的对应性;
(7)企业资产全面核查盘点,核实债权债务;
(8)结账前,一定核查是否将本期内发生的所有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二)检查与核对
1.检查发票、原始凭证的入账情况
(1)发票是否为合规发票;
(2)取得的入账凭据是否为合法有效单据;
(3)原始凭证是否齐全。
2.检查当年账务处理有无问题
(1)各个科目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以及税法规定。尤其是收入的确认,往来款项、成本费用是否配比等;
(2)检查特殊业务处理是否规范、准确。比如视同销售、非货币性福利等;
(3)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
3.核对各个部门需要预提的各种费用
(1)核对工资、奖金、福利费、水电费等年度费用的提取是否准确、全面;
(2)核对预提、待摊、预估事项是否准确、有无遗漏。
4.账证核对和账账核对
(1)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2)依照规定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
(三)实物盘点
盘点固定资产
(1)盘点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会部门应当进行固定资产账簿记录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2)根据盘点结果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并与账簿记录核对,对账实不符,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
(3)盘点人员(一般要求2人以上)应在盘点清单上签字。盘点清单应存档保存;
(4)根据经过审批的固定资产差异的处理意见,进行账面调整。
(四)自查重点会计科目
1.资金类科目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票据的盘点核对。
2.查看往来账科目余额
(1)明细账与总账进行核对;
(2)清查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有无窜户情况进行清理;
(3)查看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明细账所有明细有无贷方余额;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清查借方余额。如有应查清原因进行调整。
3.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1)与客户的明细分类账核对月底余额与月初余额;
(2)如果当月应收账款金额增加,应分析其内容,并与主营业务收入总账及其他相对科目分类账查对;
(3)如果当月应收账款金额减少,应分析其内容,并与现金日记账、应收票据登记簿、主营业务收入(扣除项目)等查对;
(4)对长期挂账应收未收的款项做账龄分析,判断是否符合按坏账冲销的标准;
(5)计提坏账准备。
4.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1)应付、预收账款确认的条件;
(2)预收账款是否满足确认收入的条件(会计准则、增值税、所得税)。如:建筑业、不动产租赁。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出台新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财税〔2016〕36号文件相关规定修改为: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5.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1)个人借款清理
对员工个人借款应在年底结账前清理完毕,尤其是备用金应在每年12月25日前归还。
(2)往来单位的借款清理
每年年终,财务人员应对各往来单位核对、清理往来款,尽可能收回应收款项。
明细对账,账账核对。
(3)关联方往来款
债资比;同期贷款利率;视同销售。
6.应付职工薪酬
(1)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2)准确计算“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金额,便于测算三项经费的税前列支金额;
(3)关注“非货币性福利”明细科目核算,联系个税、视同销售。
7.收入类科目
(1)视同销售
①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
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②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
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
③会计上的视同销售
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案例1】
某化妆品生产厂家20x8年8月份以账面成本3万元的自产高档化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厂职工,同时将账面为1.2万元的自产化妆品赠予他人。按当月同类化妆品的加权平均市场销售价格计算,这两批化妆品不含税售价分别为5万元和2万元。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3%,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
请对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并计算流转税税额。
【解析】
1.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56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500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 000
贷:库存商品 30 000
3.计提税金
借:税金及附加 7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7 500
4.对外捐赠
借: 营业外支出 17 600
贷:库存商品 1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6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 000
对于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的自产化妆品部分,税法上视同销售,会计上已做销售处理,因此不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对于对外捐赠,税法上视同销售,应交企业所得税,而会计上按成本结转,汇算清缴时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2)收入总额与应收、预收借方发生额的比对
(3)收入总额分类是否合理
(4)其他视同销售的情况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8.成本费用类科目
(1)成本与收入的匹配;
(2)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的入账是否完整;
(3)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是否恰当;
(4)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是否一致和恰当;
(5)其他业务支出是否与其他业务收入匹配;
(6)营业外支出分类是否正确和恰当;
(7)结转和计提。
(五)特殊注意事项
1.会计估计
(1)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的坏账准备政策计算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时应对每一笔应收款项进行评估,如果存在已经成为坏账的应收款,应及时调账,减少债权。
(2)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损益调整。
(3)预计负债。
2.借款清理
(1)12月份发放借款清理通知
(2)对借款期限较长的应逐一通知到人
(3)通知人事部门暂扣工资,清偿个人借款
(4)因公借支备用金,应在12月31日前清还,次年一月再核定备用金额度后办理借款手续借支款项
(5)个人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借款务必在年底之前清偿。
3.企业所得税预估(收入、成本费用纳税调整问题)
(1)视同销售
(2)招待费、广宣费、固定资产折旧、捐赠支出等费用的税前扣除的调整
(3)研发支出的加计扣除
(4)本年度有关所得税的新规
(六)检查当年的税费缴纳情况
1.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的自查
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算法: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1)准确计算会计利润
(2)计提费用在汇算清缴前应完成支付和获取原始凭证
(3)重点自查税会差异
①视同销售
②业务招待费、广宣费
③三项经费
④捐赠支出
⑤投资收益
⑥利息费用
(4)关注“高新企业”
①研发支出是否清晰单独列示
②研发支出是否分项目核算
③研发项目立项手续是否完整
④是否有外部研发项目
⑤研发加计扣除是否备案
⑥审计报告是否单独列示研发支出金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关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缴纳
(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复查
(2)劳务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复查
(3)股权激励、技术入股的最新政策的复查
①股票期权
②股票增值权
③限制性股票
④技术入股
(4)重点复核“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复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执行现状的复查。
①个人从法人企业列支的消费性支出和从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
②企业转增资本时,自然人股东应缴纳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的管理;
③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息、红利时的扣缴税款的管理。
3.小税种的计算与核算
(1)印花税
增资、购销合同的印花税。收入额倒算购销合同印花税与实际缴纳的印花税的比对。
(2)契税
(3)车船税
(4)房产税(自用、出租)
(七)年末结转
将损益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平所有损益类科目。
收入收益转入本年利润: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成本费用转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成本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1.如果本年利润为贷方余额,则说明本年盈利了,应对其进行分配,作如下分录:
先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如果年初利润分配在借方,说明以前年度亏损,用本年度结转的利润弥补,弥补后余额仍在借方的说明还有亏损留待以后年度弥补。
3.结转本年利润后利润分配余额在贷方的,作如下分录:
按利润总额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情况自主决定是否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4.然后是向股东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或者可以合并以下作如下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5.如果本年利润账户为借方余额,表明本年度经营结果为亏损,则将其余额直接结转至利润分配账户,留待以后年度弥补。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年末本年利润科目应无余额
四、税务检查
(一)检查各类发票是否合规、税务档案是否完整
1.检查领购发票的使用数量、开具金额与税控系统、纳税系统及账务系统是否一致;
2.发票的存根、剩余发票与税控系统是否一致;
3.纳税申报表相关税种是否一致和完整;
4.企业收到的发票检查几个要点;
5.全面营改增后,发票基本内容中一向不受关注的备注栏瞬间成为了新贵,成为开票、收票双方都需要重点关注的地方;
6.走逃失联企业的发票;
7.检查税务档案的完整性。
(二)重点关注当年的新政
1.企业所得税相关新政
变化一:限额扣除事项调整
(1)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标准提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提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规定取消
《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但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5)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结转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变化二:税前扣除凭证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公告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做了明确,原文不再展示,对文件重要注意事项汇总如下:
(1)明确税前扣除凭证不仅限于发票
(2)税前扣除凭证取得时间延长至汇算清缴结束时
(3)取得不合规发票的补救办法
(4)对方成为非正常户无法补开发票的补救办法
(5)汇算清缴期结束时仍未取得扣税凭证的处理
变化三:税收优惠额度扩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变化四:优惠事项改为备案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企业享受的优惠项目,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公告里面所附的《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变化五:资产损失资料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注意事项:资产损失以报代备,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虽然不需要在年度申报时报送,但仍然要对相应的留存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集,以备稽查。企业要对其真实性负责。
变化六:亏损弥补期延长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注意事项:
(1)可以延长弥补期的只有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
(2)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无论是否具备资格,发生的亏损均可以按10年弥补;
(3)因具备资格可以按10年弥补后,未到10年企业不再具备资格的,未弥补完的亏损依然能继续按10年弥补完。
2.增值税相关新政
(1)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月27日发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8〕94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2018年4月4日发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2018年4月4日发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
(4)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9年3月20日发文:《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5)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月19日发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4号)
3.国地税合并
2018年6月15日上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
国地税合并+金税三期
(1)国地税合并,税局是如何通过大数据判断企业税款有无异常?
①关注企业收入,通过企业成本和费用来比对企业利润有无异常。
②企业成本费用,通过核对企业每一笔支出、产品及对应发票,来判定有无异常。
③企业库存,作为一个有相对稳定的周期性波动数据。可以通过比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数据,来检查有无异常。
④企业银行账户,通过对比应收账款的金额来判定有无异常。
⑤企业应纳税额,若企业增值税额与企业毛利不匹配、企业期末存货与留底税金不匹配;企业缴纳的附加税费,与增值税比对不一致等等,都能通过大数据被识别出异常。
(2)金税三期,到底有多强大?
①不敢虚开发票
评估纳税人的税号下,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的行业相关性、同一法人相关性、同一地址相关性、数量相关性、比率相关性……增值税发票还敢虚开吗?
②库存账实一致
开票软件已经增加了商品编码,单位编码还远吗!(无非是重量以克、千克计量;长度以米、千米计量……等等),一旦有了“单位编码”,大数据准确性会超出你想象,它会比你自己更了解你的库存状况,库存账实还敢不一致吗?
③不敢逃增值税
商品品目由商品编码控制、商品数量由单位编码控制,单价、金额本身就是数字,大数据计算你的商品增值额,库存存量额(以及增值税的留抵),增值税还能逃吗?
④不敢逃企业所得税
大数据还知道您发生了多少固定资产发票(买过多少房,买过几辆车);多少费用发票(多少是加油的、多少是办公的、多少是差旅的,多少是请客的),通过同行业比对知道应该产生多少利润,企业所得税还能逃吗?
⑤不敢逃个税和社保
五证合一!税务、工商、社保随时合并接口,再虚做几个人的工资没余地了,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还能逃多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五、结账后发现错误如何处理
账务调整的原则
账务处理的调整要与现行财务会计准则相一致,要与税法的有关会计核算相一致。
账务处理的调整要与会计原理相符合,调整错账的方法应从实际出发,简便易行。
(一)结账后发现本年度记账错误
如果在结账后发现当年记账错误,先用红字冲销原错误的会计分录,再用蓝字重新编制正确的会计分录,重新登记账簿。或者补记遗漏业务的会计分录。
若涉及税金,一并补提并在最近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缴纳税款。
(二)结账后发现以前年度的记账错误
1.根据金额大小评价记账错误的重要性;
2.不重要的跨年度的会计差错,可以按照当期会计差错的处理方式;
3.重要的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由于涉及的金额往往较大,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要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也可能产生影响。
【案例2】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的情况
公司自查查出上一年度无形资产多摊销50万元,对所得税有重大影响。
发现当月做如下:
借:无形资产 500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 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 000×25%)125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25 000
次月月初税款入库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25 000
贷:银行存款 125 000
【案例3】以前年度应少计收入的情况
公司自查查出上一年度自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给员工未入账,该批产品生产成本20万元,同期对外销售价格25万元。
发现当月做如下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90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收入 2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 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成本 200 000
贷:库存商品 200 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 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2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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